因工作需要,宝安区某事业单位现招聘编外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富有爱心,中共党员优先;
(四)形象端正,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理解、沟通能力较好,做事有条理,工作严谨细致。
(六)护理员岗位需24小时轮班。
(七)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或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工)单位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建议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2018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5、其他影响招聘使用情形的。
薪资面议,入职即购买五险一金,单位有食堂、住宿提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18:00。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所需的材料送至“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创意园B2栋元匠坊6楼”,每人每次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3、咨询方式:李先生,电话:27513918-622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验证);
(5)个人征信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报名时可暂不提交,面试通过后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报名材料不再受理,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材料不齐或关键信息不全而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入围综合考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各岗位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进入笔试。我们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
(三)综合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予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入围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根据综合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选择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将重新组织面试加试确定名次。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就近选择深圳市内三甲以上资质医院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由招聘单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办理入职手续,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入职)。
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七)人员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2、拟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3、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人才备选库说明
本次招聘中笔试合格且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的优秀应聘者将自动被纳入“人才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或招考单位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以先到时间为准。有效期内当招聘单位出现编外人员规模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九)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宝安区编外人员招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4、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附件:
1、招聘职位表
2、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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